先天性听力障碍检查及助听器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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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新生儿听力障碍检查费(18.10.01起适用健康保险)

支援门诊筛选检查及确诊检查个人承担金额

支援门诊筛选检查及确诊检查个人承担金额
类别 筛查 确诊检查
收入标准 中等收入180%以下的家庭新生儿
(二胎以上无收入标准)
中等收入180%以下的家庭新生儿
(二胎以上无收入标准)
支援范围
  • 支援新生儿听力障碍门诊筛查费的(部分)个人承担金额
  • 只支援检查费,诊疗费不给予支援
  • 最多支援2次
    (第一次检查中判断为需复检的情况除外)
  • 听力障碍筛查结果为复检(refer)后,接受听力障碍确诊检查的情况
  • 不管确诊检查结果如何,确诊为听力障碍时检查费用的个人承担金额合计后进行支援,但不给予诊疗费支援
  • 最高补贴7万韩元
注意事项

仅认定出生后28天以内接受检查的情况
*但以出生日为准,28日以后进行也可以适用健康保险筛查支援

支持AOAE(自动化耳声发射检查)、AABR(自动化听性脑干反应检查)

在筛查中判断为需复检并进行精密检查时,无论结果如何,都给予补贴
必须包括ABR(听性脑干反应阈值检查)或ASSR(听性持续反应检查)。
申请材料
  • 检验费收据
  • 检查费明细单
  • 筛选或确诊检查结果单
  • 居民登记副本、健康保险证复印件 – 同意通过共同使用行政信息进行确认时不需提交
  • 健康保险费缴纳确认单(双职工夫妇双方均须提交)
  • 存款账户存折复印件
  • (休职者)休职证明书1份(带薪休职者需追加提交上月工资明细)
  • (必要时)家庭关系证明书、工资明细、双职工减免对象证明(营业执照证明、委托证明书、合同、合同履行确认单等)1份
申请期间 以出生日期为准 1年以内
申请办法 访问居住地管辖的保健所线下申请 (☏ 02)860-2275, 3274)

听力障碍患儿助听器支援

2023年家庭成员数加入类型标准中等收入180%以下判定标准表

2023年家庭成员数加入类型标准中等收入180%以下判定标准表 收入判别标准 - 按家庭成员数、单位参保人、地区参保人、混合参保人顺序进行介绍
家庭成员数 单位 地区 混合
2人 222,624 187,378 226,361
3人 284,769 264,991 291,898
4人 346,067 335,569 359,887
5人 434,962 436,179 476,875
6人 476,875 481,248 521,613

강조健康保险费个人承担金额:不含老人长期疗养保险费金额

강조以申请日为准,上月使用健康保险费个人承担金额的听力障碍患儿给予助听器支援

支援对象

  • 标准中等收入180%以下的家庭中确诊为听力障碍的未满3周岁(未满36个月)的婴幼儿、但对多子女2名以上家庭的婴幼儿,不论收入水平如何都给予支援
  • 仅支援双侧均有听力障碍且听力相对较好的一侧平均听力阈值达不到听力障碍等级40~59dB范围的情况(已得到障碍等级判定的患儿除外)

支援内容

  • 每名婴幼儿支援1个助听器(最高131万韩元)
  • 在大学医院级医院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进行2次以上的听性脑干反应检查(ABR)或听性持续反应检查(ASSR)(必须包含ABR)
  • 只在听力较好的一侧最佳检查结果或最近的检查结果差异在10dB以内的情况下予以认定。
  • 以两次检测中最佳检测的平均阈值为结果标准
  • 原则上在出具助听器处方的机构佩戴助听器并进行检查确认(例外情况下,在检查确认框中记载理由)
  • 检查确认是从购买助听器之日起1个月后,在佩戴助听器的状态下确认听力改善效果时发放的。
  • 以保健所申请日为准,对6个月前后购买的助听器可进行支援

准备文件

  • 助听器支援申请书(保健所访问时填写)
  • 婴幼儿助听器处方、听力检查结果单、医院诊疗记录单各一份
  • 存折复印件
  • 追加材料:休职时休职证明书(未满1月提交休职前健康保险费, 带薪休假1个月以上时提供工资明细)

咨询

九老区保健所健康增进科02) 860-2275, 3251